发布日期:2025-10-08 21:10 点击次数:143
1957年4月2日,夜深了,劳累一天的人们都进入了梦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这座大院一片寂静,独楼上会议室灯火通明,年高德劭的老院长赵源主持的审判委员会还在评案。
那天最后一个议程是研究章兰姑教唆女儿毒杀亲夫案的死刑复核情况,案经丁县人民法院一审和南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定案。从两审法院的案情报告和案卷材料看,案情事实是:
本案主犯章兰姑是闽北丁县山下乡溪东村的一个中年妇女,家庭成份中农,本人出身农民,解放前作风不好,嫁过两个丈夫,与后夫生有一对儿女。1951年女儿李禄妹还只13岁,她就搞包办买卖婚姻,把女儿许配给本乡墩当头村农民张火弟,索取聘礼谷3000斤(1500千克),大洋90元及金银首饰等。
1954年禄妹年方二八,长得秀丽出众,聪明能干;而火弟呢,却十分矮小,相貌不扬。禄妹不满意这门亲事。同互助组有个青年王里先(曾因轮奸妇女劳改过)插进脚来,与禄妹发生肉体关系。禄妹更加不想去张家。无如母亲吃下张家这么多彩礼,吐不出来,软说硬说,就于同年12月嫁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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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不和,时常吵闹,女的多次到乡政府要求离婚,均不批准,就三天两头往娘家跑,回家跟母亲吵,骂母亲贪财卖女害她受苦,并继续与王里先保持关系。章兰姑起初劝她按命过日子,后来经不住女儿多次吵闹,考虑女儿离婚一没有条件,二彩礼退不出来,三还可以在女儿身上再打点主意,便把以前单干种麦子留下的砒霜授与女儿,教她投毒。
1955年农历十一月初一晚上,火弟从合作社开会回家,连叫口渴。禄妹假情假意地说:“今天没茶了,舀碗酒给你喝罢!”就去舀了半牙杯米酒,把砒霜下在酒里。火弟一饮而尽,倒头便睡,半夜叫肚子痛。女的说:“是(日里)晒太阳受了暑气吧?”男的便不响了。不久,下起雨来,男的记起楼上谷架上晒的谷席未收,就上楼收谷席。收了两张,待收第三张时,突然咕咚一声,跌倒在地。女的听见声响,因为黑咕隆冬没有手电,便叫开对面男的姐姐、姐夫的家门,会同他们,一同上楼用手电照看,只见火弟倒在谷架下,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于是七手八脚地把火弟抬到房里,就断气了。
禄妹说是“煞气”打死的。姐夫金庆来、姐姐张莲宝见尸体腹部膨胀,嘴唇、牙齿、指甲发乌,口里不言,心下疑惑。当下料理丧事,安葬入土。
火弟死后,禄妹精神焕发,喜笑颜开,梳妆打扮,才两个多月又结婚了,新郎就是王里先。章兰姑又得了一笔彩礼。
禄妹在墩头村有个结拜姐姐朱冬梅,也与丈夫张兰仔(复员军人)闹离婚,兰仔不肯。冬梅很羡慕禄妹甩掉火弟这个包袱,找到如意郎君。火弟为什么死得这么快?冬梅猜想一定有什么秘密,悄悄地问禄妹。
禄妹轻声告诉她:“可不敢往外讲呀!讲了我与我妈都没命了。”
就把妈妈教她用砒霜毒死丈夫的秘密讲了出来。
章兰姑自从做了亏心事后,做贼心虚,时常盘问女儿“没让别人知道吧?”禄妹就把只对冬梅说的话告诉母亲。
章兰姑气得直跺脚,把女儿骂了一顿:“死丫头不想活了,这话敢对人讲呀!”
为了防止朱冬梅再漏嘴,并想如能把这个女的弄给自己做儿媳又多好呀!章兰姑便趁冬梅赶墟经过溪东村时,几次把朱让进屋,先是叮嘱、威胁她:“千万不敢对别人讲呀!如果有人知道,就是你说出去的,你也有事。”
后来就挑拨:“看你被丈夫折磨得怪可怜,又离不掉。我教你一个办法,把给禄妹的东西给你一点,拿去给丈夫吃下去,你就有出头之日了……你别怕,我们暗中做事,他们明中是不知道的……你看禄妹丈夫死了这么久,谁知道呢!兰仔两脚一挺,你就配给我儿子不好吗!”
冬梅不敢要,章兰姑说:“要劳改,要枪毙,也是我母女先去,你怕什么呢!”
最后一次,朱接受了章给的砒霜。再说朱冬梅比李禄妹大四岁,已经嫁过好几个丈夫,平时讲究穿戴,不爱劳动,知道张兰仔复员回家有一笔钱,就看上了他。兰仔也贪她长得漂亮,两人就结了婚。婚后冬梅才发现兰仔好吃懒做,性情暴戾,动不动就伸出拳头,把她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她自己也因与人通奸,被丈夫当场抓到,打得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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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生了一女孩。没多久复员金吃光,生活逐渐困难。冬梅寻思:嫁男人是为了日子过好一些,现在穿衣吃饭困难,就提出离婚。
闽北山区民风淳朴,解放后很少发生离婚的事儿,这个小山村总共才几十户人家,于今竟有两户闹离婚,这还了得!村民们唧唧咕咕,当作新闻;做丈夫的哪里忍得住,不拿出点丈夫气(概)还行?!于是冬梅一提出离婚,就挨兰仔一顿打骂。越打她去意越坚决,向乡政府哭诉了好几次。章兰姑授与砒霜后,她密藏起来。
到了1956年正月二十六,两口子又吵开了,冬梅拉兰仔去乡政府离婚,被兰仔摔个踉跄。她就把砒霜暗暗下在吃剩的半碗猪肉里,抱起孩子就往乡政府走了。兰仔闷着气,中午独自吃饭,把半碗猪肉吃得连汤也不剩。到傍晚时分,毒性发作,昏倒在地,口吐白沫。恰好有个邻居来串门,见状慌忙唤来隔壁邻舍,并请医生急救。邻居认为这种突然晕倒可能是中毒,当下就灌桐油、盐水催吐。医生来后,给他注射葡萄糖、阿托品,进行抢救,忙乱了好一阵子,兰仔终于苏醒过来。
这时工作组也来了,兰仔口口声声骂“给死女人害苦了,给她下毒了”,要求工作组帮他作主。
此事反映给县公安局下乡干部,公安干部就把朱冬梅叫来审讯。冬梅供认因为离不了婚,受章兰姑指使,用砒霜毒杀丈夫;并把李禄妹受母亲教唆毒害丈夫的秘密也带出来了。
公安机关拘集一干人犯,搜集证据,侦讯属实;县检察院审查核实,提起公诉;县法院公开审判,认定以上犯罪事实,判处章兰姑死刑,李禄妹15年徒刑,王里先8年徒刑,朱冬梅坦白好,从轻判处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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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告人都服判,独王里先叫冤,并提出上诉。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调查,认定章兰姑教唆女儿和朱冬梅谋杀亲夫,王里先实未参与,但他犯了妨害婚姻家庭罪,改判王里先徒刑2年;朱冬梅原判2年嫌轻,改判徒刑5年;章兰姑母女维持原判,连同卷宗报省法院复核。
二审庭审后一个月,章兰姑送了喊冤“请求书”,只承认包办女儿婚姻收受彩礼,不承认教唆朱冬梅杀亲夫。
二审没有复议就把“请求书”一起送省法院复核。
这就是当时轰动闽北山区、杀一关三的教唆毒杀亲夫大案。
当下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之峻和审判员杨秋水、姜波三人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复核。主办杨秋水面对着厚厚的四本案卷,足足花了20个昼夜,把各个被告的口供,按问题和时间仔细地摘录核对,从中发现许多矛盾和疑问。老杨还专门请教了福州著名的法医阮家术,详细了解砒霜中毒的主要症状,与死者张火弟的症状进行对照,发现疑点更多。杨阅卷后向合议庭提出的书面汇报提纲里指出本案存在以下主要疑点和矛盾:
(1)所谓“毒杀”尸体未经检验,被告口供反反复复。
(2)各被告人的口供如犯罪动机、下毒细节、砒霜来源、颜色、数量、藏放地点等,原来说的都不一样;后来基本一致了,是怎么一致的?值得查实。
(3)主犯章兰姑对教唆毒杀张兰仔,始终不承认;对教唆毒杀张火弟是在被捕后五个月才承认的,但非常勉强;二审判决后又写了“请求书”,要求政府调查明白。对此,应该加以重视。
合议庭听取了老杨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口供反复,不能定案,应重新调查。
那天夜里,审判委员会评议了原定的案件后,张之峻副庭长简要地汇报了对章兰姑教唆毒杀案的合议庭意见——重新调查,并提出了派审判人员下去调查核实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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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走就走,第二天,老胡、老杨就轻装出发了。
丁县政法三家住在一个大院,老胡、老杨搭档的复核组向县政法党组汇报了来意,三家对上级法院派人来帮助核实,表示欢迎。三家的干部都是老熟人了,谈谈说说,没有拘束。.复核组与县里同志商量了一下,提出调查计划——内部提审、外部查对,决定先提审案犯。
审讯在看守所进行,省、县几位同志端坐在两张桌子的后面,县里一位同志作记录。首先提审朱冬梅,因为是她最早坦白毒杀亲夫张兰仔,又是她最先检举、揭发章兰姑教唆李禄妹和她两人毒杀亲夫,并授给砒霜,核对案情首先必须从她开始。
民警押她进来时,她沉默寡言,面无表情,忧心忡忡,问一句答一句,心情非常沉重。
问过姓名、年龄、籍贯后,老胡和颜悦色地表明是省高级法院派来复核她的案件的,要她把毒杀亲夫的事实从头到尾讲一遍。
朱冬梅瞪大了眼睛,呆望了好一会,才欲言欲止地进出一句话:“我没有下毒害丈夫。”
“什么,你没有下毒?!你可要老老实实地讲,不许翻案,翻案加重处罚!”会审干部中有人态度严肃,声色俱厉地说。
“哎!……我说,……我说,我与丈夫合不来,他性情凶暴,三天两头、无缘无故地打我……”朱冬梅神色慌张,吞吞吐吐地,但语气连贯,把受章兰姑指使下毒给丈夫吃的经过,说得与案卷上一样。她还似乎是给法院提意见:“原来工作组动员我,说坦白出来就没有事,果然半年多没事,可后来却把我关到县里,判我两年,再后来又加到五年。人民政府讲话是算数的,为什么对我却这样?我家里还有那么小的孩子,请法官可怜我,宽大处理,放我回家……”一边说,一边扑簌簌地掉下眼泪。
复核组叫她要“相信党的政策,是会实事求是地弄清你的问题的”,与她核对一些细节,她支支吾吾作了回答。问完话,民警把她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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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提审李禄妹。
武装民警押她进来,她年纪最小,当时还只19岁。
老胡、老杨打量那李禄妹,但见她中等身材,圆圆脸庞,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显得有些迟滞,秀发披肩,已有好几个月不修剪了。上身穿浅士林蓝布中式褂,下身穿烟色裤,脚穿圆口花布鞋,站在那里,两手醮着衣角。
老胡惊讶地发现,禄妹的回答,与冬梅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开始时平心静气地问,也说没有毒死丈夫。但如瞪着眼睛一喝,她也像背书一样,把作案经过说得与案卷上完全吻合。
第三个提审主犯章兰姑。
章兰姑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46岁)苍老得多,好像五六十岁的样子,但身体很硬朗。武装民警押她进来时,她拍拍胸脯,边走边嚷:“一人做事一人当,和年轻人没有关系,枪毙我好了,放我小妮子出去。”武装民警喝住她乱嚷嚷。
复核组让她讲作案经过,她根本否认拿砒霜教唆朱冬梅毒杀亲夫,要她嫁给自己儿子的事,说朱冬梅乱说冤枉他;对教唆女儿毒杀女婿的事,虽不翻,但只是请求政府替她调查清楚。连问两天,都重复这些话。
最后,审问王里先,王和初审一样,矢口否认有知情、参与李禄妹毒杀亲夫之事,而且否认对李禄妹先奸后娶,破坏张火弟的婚姻家庭。他说:“我是出钱买班房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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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四个犯人,审问时,老胡、老杨的态度始终是温和的,县里会审干部则很严峻。胡、杨都没有深盘细问。他们意识到要澄清案情,必须一步一个脚印,事事要凭证据讲话,绝对不能鲁莽从事。
把几天审讯的情况,与案卷材料相对照,老胡、老杨对张火弟、张兰仔究竟是否砒霜中毒,大有怀疑。
一方面,章、朱、李三犯在审讯中的表现不正常。
另一方面,根据常识,砒霜是烈性毒物,下肚后个把小时就要发作,肚子要大痛,还要忍不住的狂叫、打滚、呕吐,死时七窍有血。火弟和兰仔呢?火弟虽有腹痛,但不剧烈,只回家时叫了一声,以后就不叫了。而兰仔则根本无腹痛,只是四肢抽筋。两个人都口吐白沫,肚腹膨胀,没有中砒毒那种难受的反应,也没有难以抑制的呕吐,不像中砒霜毒的样子。火弟死时尸体没有检验,于今坟草已经长得老高了。兰仔中毒时却有医生鉴定,而且得救。此中疑问一定要澄清。
复核组考虑光在县里弄不清问题,一定要深入到发案的当地与群众核对。丁县幅员辽阔,地形复杂,从县城到山下乡,有20多公里路,那时没有班车,搭船要拐大弯,他们硬是步行,风尘仆仆,走了大半天,才挥汗如雨,气喘吁吁地来到山下乡政府。
与当地干部接上头,歇下脚,稍事休息,便把当时抢救张兰仔并证明他是砒霜中毒的医生传到乡政府来,原来是当地诊所一个兼业兽医的土医生。据这个医生说:“那天张兰仔突然昏倒,我被请去急救。先到场的一些干部、群众看他吐了那么多的白沫,就说是中毒,用土办法灌进了一些盐水、桐油。我去后就会同乡联合诊所赶来的医生给他打葡萄糖、阿托品针,大约过了两个多小时,张兰仔就醒过来了。他破口大骂老婆,说是给这个死女人害了,我就认为是中毒无疑了。”
问他根据什么说是砒霜中毒?
他嗯嗯哎哎半天,说不出个道理来,只说砒霜是极毒之物,本地种麦子作农药,有人或偷偷地留下。兰仔中毒来势凶猛,副乡长金庆来等都这么分析,定是砒霜中毒。
土医生说到这里,改变了语气:“如果不是砒霜,那也是鸦片、三步倒、楠草之类,灌盐水就是急救三步倒中毒。”
复核组诘问他:你知道不知道,砒霜中毒,注射葡萄糖、阿托品不仅不能起缓解作用,反能促进死亡?
医生瞠目结舌讲不出话来。
复核组教育他:作为医生怎么能凭“猜测”、“如果”乱开证明呢!乱开证明造成严重后果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你看,张兰仔的老婆不是因为你开的证明,就按毒杀亲夫罪抓起来判刑了吗!”
这个医生慌了,连忙承认自己水平不高,恳求收回以前所开证明,并表示今后不敢再随便开证明了。
复核组不许他收回原证明,让他另写一份声明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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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组又叫来一口咬定是被老婆毒害的张兰仔,问他有什么确实的证据。
他重复了老婆不好,闹离婚不成,受章兰姑唆使下毒等并无确凿佐证的话,并且说冬梅也是这么承认的。复核组教育他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作伪证;接着问他过去有无突然晕倒这类的病史。兰仔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拍桌挺胸,立即写了保证书:“如果乱说,愿受政府法律处分。”
谈话进行了两个多钟头,毫无结果。
复核组走访了与张兰仔一起劳动的社员、亲眼看他长大的亲邻、曾经替他看过病的医生,查阅了病历表,得不到张兰仔患过突然晕厥之类疾病的证明,心中终是疑惑。
老胡、老杨冒着骄阳,来回50多公里,亲自调查他在部队服役时的情况。
一个闷热的下午,复核组又出现在山下乡政府,再次传唤张兰仔。
兰仔应传而到,还有几个乡干部也在旁。复核组再一次教育他要讲真话,不能讲假话,指出讲假话应负的刑事责任。兰仔不耐烦地顶回去,“审判员,我不是早就写过保证书了吗?要是讲假话,我去劳改。”
“你这个人太不老实,太缺德了!老婆只不过向你提出离婚,你害她坐牢;还把这么多人害得好苦,你像个革命队伍里出来的人吗?!”复核组大声地呵斥着,随手扔给他一个小本子。
兰仔接过一看,原来是自己在部队的病历表,记载着他在部队服役期间,发生三次羊癫疯,每次都是突然晕厥,口吐白沫,牙关紧闭,四肢抽搐……自发自愈。
兰仔吃了一惊,顿时手脚无措,两眼发愕,嘴里呶呶地不知说些什么,额角上渗出豆粒般的汗珠来。
复核组教育他对党、对政府一定要忠诚老实,不要耍滑头、耍小聪明,害人的事万万做不得,那是要坐牢吃官司的。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部队是有犯这个毛病,接着借口要回家煮晚饭、带小孩,请求明天到乡政府来向法官讲清自己的问题。
第二天,复核组等到晌午还不见兰仔的影子,有个村民慌慌张张地来报告:兰仔在甘蔗地锄草时突然晕倒了,嘴里吐出大量白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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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组老杨马上到地里去看,并招呼人把兰仔抬回家,放在床上;又叫医生来。那个土医生来了,连声证实所谓张兰仔中毒的那天,现场见到的正是这个情况。当下大家就不去管他,两个小时以后,兰仔自己爬起来了。问他为什么要隐瞒病情,诬陷老婆。
兰仔说:“死婆娘,天天闹离婚,我没法治她。那天又要拉我到乡里去离婚,我不去,她把女儿也抱走了。我一个人在家闷得慌,下午发病,醒来听见一些人议论纷纷,有人说是砒霜中毒,我就顺着口气,说是死婆娘用毒药害我。……以后医生也证明是砒霜中毒。”
案情核实上这一突破,不仅乡干部惊呆了,县政法干部也像服了一贴清凉剂,头脑开始清醒起来,抛弃过去那种主观臆断、先入为主的框框,协助复核组从这个源头开始,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对,弄清全案经过是这样一回事:
原来朱冬梅与李禄妹是手帕交,从小就要好。禄妹未出嫁时,同村青年王里先常到她家玩,二人有相爱之意。章兰姑嫌王家穷,违背女儿意志,硬是把她许配给外村殷实户独养子张火弟。禄妹不情愿,过门不久就闹离婚。冬梅早禄妹结婚,这时也闹离婚。
一个小山村,两姐妹同时闹离婚,几乎吸住了全村人的眼睛。火弟突然死亡,死因不明。死者姐夫金庆来、姐姐张莲宝怀疑被禄妹毒死,心存疑惑,但不敢讲。
时隔不久,兰仔又突然昏倒,症状与火弟相同。金庆来等就议论开了,是不是中毒?兰仔醒来,听到这样的议论,他正没老婆的奈何,受了启发,就一口咬住冬梅。
哪里来的毒药呢?
金庆来、张莲宝认为一定是禄妹那个老刁泼辣的妈妈章兰姑给的、教的。他们不仅这样议论,还向经过该地的公安干部拦路告状,要求查办这个案件。
有本夫报告,医生证明,群众反映,三证俱全,公安干部下来破案了,即把朱冬梅抓到副乡长金庆来家里审讯,乡公安员、金庆来等也从中动员,问了一天,冬梅死不承认。
公安干部火了,拍桌子瞪眼说:“医生证明,群众反映都是中毒。张兰仔现在没有死,你坦白我保证你无事。你再不坦白,今晚不能回去睡觉,明天叫民兵捆去城里劳改,手铐脚镣。这里不坦白,到城里还是要坦白的。坦白可以从宽,立功可以折罪,你是不是受李禄妹的骗,受骗坦白出来也无事。坦白就不要去劳改了。”
半夜了,审讯干部吃夜点心去了,屋里剩下兰仔和冬梅二人。
兰仔斜倚在床上威胁说:“你要死还是要活?”
朱说:“要活。”
兰仔说:“你的命在我手里。要活,坦白出来就没事,推给结拜姐妹,以后跟我好好过。不然,回家两扁担打死你!”
就这样,朱冬梅坦白了,承认因为离婚不成,把毒药放在剩猪肉里给丈夫吃,吃死了就不要离婚了。怕丈夫给孩子吃,所以事先把孩子抱走。
光坦白这一点还不行,是什么毒药?哪里来的?
再诱再逼,最后朱冬梅只好按照干部们的设想,自己又编了一个李禄妹毒死丈夫,把秘密讲给她听,章兰姑怕事情败露,又教唆她毒杀丈夫的有鼻子有眼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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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公安干部把李禄妹抓来,问了一天,李不承认。
这个晚上,禄妹月经来潮,肚子痛,心慌意乱,板凳上也是血。公安干部一定要她坦白,并叫朱冬梅当面对质,指名问供,也是说交代了就没事。折腾了一夜,最后李禄妹就按指供的说了。说完就大哭起来,抱怨被母亲害苦了。
李禄妹承认了以后,公安干部就布置了几个人写报告作旁证,拿给全村四个生产队的群众盖印。群众认为,本人都承认了,那总是确实的,连报告内容是什么也不看,就稀里糊涂地盖了印,没印的就捺了指模。
第三天,审问章兰姑。章兰姑究竟比年轻人多吃几担盐,不像两个年轻人那样幼稚,她坚决不承认。于是就把她母女正式逮捕,解送县城,关进看守所。问了好几回,没有口供,关了五个多月,多次刑讯逼供。
禄妹听见母亲的呼叫声,干部的吆喝声,心中不忍。一次章兰姑出来解溲,禄妹乘看守不备,也假装倒马桶,跟到厕所里,告诉妈:不坦白不行了,她与冬梅都说了,并且把她们怎么怎么说的讲给妈听。
章兰姑点点头,不久就按女儿教的交代了,并且说:“要判判我,与女儿无关。”
章兰姑的交代,起初在细节上与女儿讲得不一样,公安干部把禄妹放在楼上大声审问,让章兰姑在楼下听,于是母女二人的口供也一致了。
章兰姑母女坐了牢。为了体现“坦白从宽、立功受奖”的政策,朱冬梅果然不逮捕,不送城关。公安干部怕她自杀,多方宽慰她,并交代张兰仔做好思想工作。兰仔对她说:“以后有人问起来还要照以前那样说,不要东扯西拉,说得不对头。”侦查、起诉中都要求给予“从宽处理”。所以朱冬梅始终不敢翻供,李禄妹、章兰姑要翻也翻不了。
县领导在审批这个案件时,认为对朱冬梅从宽也不能宽得没谱,应该判短刑,因此半年以后把她逮捕判了两年徒刑。到了中级法院,又认为朱冬梅、王里先宽严失衡,把他二人调个位置,朱冬梅加到5年,王里先由8年减为2年(徒刑)。这也是复核组提审时,朱冬梅感到人民政府的干部说话不算数而发了愤懑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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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教唆毒杀亲夫,杀一关三的大案就这样成立了。
复核中,大家触目惊心地看到不调查的危害性。
比如,当张兰仔所谓中毒的那天晚上,金庆来等几名干部已经把他吃剩的笋煮肉,还有灶头上那碗令人生疑的发黑的猪油,搅了一些拌饭给鸡吃,给猫吃,做动物试验,鸡、猫吃了都没事;章兰姑的儿子比朱冬梅年龄小一大截,尚是青年团员,根本不可能娶她做媳妇。
老胡把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县政法三家作了汇报。公安局长翘着大拇指对老胡说:“佩服你,你是清官……但是,张火弟的死因要搞清楚,否则,不能向群众交代。”
老胡琢磨着:“那就开棺吧!”
复核组请来省城和专区两位经验丰富的法医,择定日期,当众挖开张火弟的坟墓,起出棺材,开棺验尸。棺盖打开时一股难闻的恶臭扑面而来,看者连连往后退,阮家术法医迎臭而上,看个仔细。发现尸体已经腐烂,只剩骨骸,肠胃部还有些黑烂样的腐败肉渣。当即取出肠胃内肉渣30克,装于棕色广口瓶内;头发(黑色)4克,装于白色广口瓶内;肋骨两根,用黄纸包着,以上材料分成两份,分别送省城设备齐全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室和设在上海的司法部法医研究所化验。
送检材料在福州中院法医室经过适当处理后,按“黄鸣驹毒物学”方法,作如下试验:砷:反应呈阴性(说明无砒霜)鸦片:反应呈阴性(说明无鸦片)检验结果,未发现砷(砒霜)和鸦片的毒质存在,证实确非砒霜中毒身死。司法部法医研究所的化验结果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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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禄妹的父亲李福田早年贩过鸦片,有无可能是鸦片或“三步倒”(山区毒兽药)之类中毒,法医室也作了检验,没有发现这些毒质存在,并作了分析:鸦片是麻醉剂,其中毒症状是起初兴奋,继以痛觉敏感性减低,呈昏睡而死亡。火弟死前则感觉灵敏,知道天下雨,上楼收谷席,与鸦片中毒的症状完全不合。至于“三步倒”(化学名称氰化钾或氰化钠),是挥发性剧烈毒物,吞服0.3克在3~10分钟内,甚至更短时间即可毙命,所以俗称“三步倒”,意思是毒性作用极快。由于它的毒质是挥发性的,经久尸体上是化验不出来的。但张火弟喝酒后睡到半夜,发觉下雨,上了楼而且收拾了晒谷席,从发病和死亡经过时间来看,可以排除氰化物中毒的可能。
经过开棺验尸,分析死者体质一向孱弱,劳力很差;长期打摆子,六月天常穿棉袄,不敢下水洗澡;与李禄妹结婚那天就打摆子,迎亲还是托人代表的。死的前两天就说头痛;当天挑黄豆到10公里(10千米)外的墟场出售,被供销社拦去收购,价格比私商低;他很生气,带去的糯米饭也未吃;晚饭后去社里开会;10点回家睡觉时说肚子有些痛,以后就没有再说什么了。半夜打雷下雨,爬起来收谷席时倒地。李禄妹与婆婆、金庆来、张莲宝赶到时,见火弟呼吸短促,已不会说话,不久就死了。
根据案情,法医分析可能是患心脏病致死。
这件差点人头落地的冤案终于查清了。
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督促下,丁县人民法院在重审中,正式宣判章兰姑、李禄妹、王里先无罪,并派干部到当地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平反。而以朱冬梅捏造毒杀案情,企图陷害、加罪于人,判她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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